自设奖励法
来源:中国中小学教育网 文章作者:佚名
喜欢得到奖励,是人们的正常心理状态,甚至语言上的“奖励”,也就是表扬或夸奖,也会使很多人心情振奋,兴高采烈。有很多事情,人们并不感兴趣,只是为了取得报酬,才努力去做。 奖励比处罚更能调动人的积极性。不太愿意干的事,只要有奖励,就会把很多人的劲头鼓起来,设法去完成它。即使非常危险的事情,甚至可能献出生命,也可能有人挺身而出。我国有句古语叫“重赏之下,必有勇夫”,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 日本有些企业为了诱发职工热爱企业、为企业分忧的积极性,也为了堵塞本企业管理上的漏洞,广设建议箱,对于每一条建议或设想,不论有无价值,目前能否实施,发给奖金,以资鼓励。当然,对于确有效果的意见,更要付给优厚的报酬。这样一来,很多职工就会自觉地想本企业之所以想,急本企业所急了。 人们的这种心理是相当普遍的,我们可以把它应用到记忆活动中来,对于某些必须记住的而自己又毫无兴趣的材料,如果能够使自己得到报酬,记忆力就会明显的提高。不过,在这种情况下,没有谁能够付给什么报酬,自己也无法向别人提出这样的要求,怎么办呢?你可以试一试“自设奖励法”,就使自己开设奖品鼓励自己去争取到。 这种奖励可以分为两种,一种是物质奖,一种是精神奖。 1.物质奖。就是提出明确的记忆任务,完成后奖给一种食物。例如:记下这二十个单词可以吃一个桔子,背会那首诗可以吃一块巧克力,算完这些数学题可以喝一杯水等等。 2.精神奖。精神奖主要是给一段时间干别的事,但这也必须具体。例如:背完这些历史年代后允许看一场电影,记下这五道政治论述题可以打一会羽毛球,今天复习完某科可以看某本长篇小说等等。 应该注意,“奖励”的诱惑力不能太大,否则,由此而产生的欲望会不时浮现在脑海中,因而影响学习和记忆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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