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黄河生态筑牢司法保护屏障(法治聚焦)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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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黄河生态筑牢司法保护屏障(法治聚焦)(2)


栏目: 社会热点新闻     |      作者:佚名

  在这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,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院申请禁止令,请求禁止被告公司超范围开采矿山毁坏林地。收到申请后,新绛法院立即派法官前往现场勘查。后作出裁定,禁止该公司在行政许可的林地面积范围之外开采矿山毁坏林地。

  “案件审理一般周期较长,而生态环境的保护是等不起的。如果等判决生效再去做,再重的惩罚也失去了意义。我们及时采用禁止令,就是贯彻生态保护恢复优先的理念。”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杨云芳说。

  成立专门法庭,推动黄河流域文化保护工作法治化

  山西全省现有不可移动文物53875处,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1处,居全国第一。因数量众多、价值巨大、分布零散,保护管理相对困难。

  黄河保护法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,其中“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”作为专章出现,对司法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。2021年以来,山西法院共审理黄河流域盗掘古文化遗址、古墓葬案件192件,对437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不断筑牢文物安全底线。

  山西右玉县拥有丰富的古长城遗址,近年来发生了多起破坏事件。当地一村干部王某为方便村民耕种,使用挖掘机在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长城遗址挖了一个豁口,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,被判处刑罚。

  2022年,山西法院设立右玉长城司法保护基地,强化环资审判、法治宣传、环保教育、生态修复和志愿服务等保护功能,保护文化遗产;还先后成立云冈文化保护法庭、闻喜河底文物保护法庭、应县木塔保护法庭等专门法庭,有力推动黄河流域文化保护工作法治化。

  “黄河流域是华夏文明的摇篮。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《山西倡议》,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完备、更贴心的司法服务。”山西省高院院长冯军说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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